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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设计人在工作中发明的东西称为职务发明,那么对于这种发明它的权利人属于单位而不属于个人的,专利法中有明文规定拥有专利权的单位需要按照专利法中规定的第十六条的规定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支付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
当然也是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约定的方式来支付,同时专利法中还有一条规定那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报酬,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多少酬劳才合适呢?需要怎样支付和支付多久呢?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没有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的,也没有在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的奖励方式和数额的,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如果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他所属的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放奖金。
除了上述所说的发放方式,拥有专利权的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硬钢从实施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能低于2%或者从实施这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面所说的一次性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报酬。
另外如果拥有专利权的单位将专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是单位使用的必须从收取的费用中提取不低于10%的利润,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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